三天后, 纽约。
司明终于办好了出院手续。他身上的鞭伤并不严重,只是突然复发的感冒让他高烧到三十九度,在医院吊了几天点滴。叶敬辉自然清楚那是他把外套留给自己,大清早换座位的时候又吹了冷风的缘故。
从医院出来的时候已近傍晚,高楼林立间露出的小片天空, 被夕阳染得通红。
这是他们本应该熟悉的城市, 如今却显得陌生。
叶敬辉还在纽约的时候, 每每都混迹于各酒吧之间,或者被父亲关起来逼婚,很少去欣赏这里的景色。
司明还在纽约的时候,也整日辛苦顾及着妈妈的病和弟弟的学业,更没有心情去留恋这里的景观。
那时候他们在一个城市里,却从来没有见过面。
一场舞会, 一个布局, 把两人意外的拉到了一起。
过了很多年再次回到这里时,城市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
人也是。
叶敬辉突然想回去自家的祖屋里看看, 于是拉着司明穿过了一个个街道,走到那熟悉的小路上, 却被眼前的情景震惊得睁大了眼。远处浓烟滚滚, 熊熊燃烧的大火正在疯狂吞噬着那座院落, 肆虐的火焰直直冲向天空,渲染出炫目绮丽的色彩。
叶敬辉紧紧皱起了眉头。
这场大火不是意外。他甚至可以笃定, 一定是关天泽或者阑夜的黑手党, 故意放火烧家。
目的自然是报复。
因为他们很清楚这座院落是叶致远曾经花天价买下的屋子, 是他最重视的地方。
院子里有他钟爱的阁楼,上面刻下的精致雕花都是他亲自选的。书房里还有他最喜欢的书柜,上面摆放的每一本书都是他亲自买的。还有三楼的卧室里,床头挂着他跟妈妈的结婚照,上面是两人年轻时青春张扬的脸。还有那三棵枝叶交融的柳树,代表着叶家的三兄弟。
如果不是胃癌,他或许死都不会离开这里。
可他离开的时候,却因为路途遥远,什么都没有带走。
现在却被一场大火给吞噬了。
叶敬辉转过身来。
他不忍再看那肆虐的大火,那样燃烧着的火焰,甚至能让人感受到赤-裸裸的仇恨情绪,疯狂的像是要把人也吞没。
感觉到握住自己的温暖手指收紧了一些,叶敬辉回头笑了笑,道:“院子烧了也没什么,只是我爸书房里那些书毁掉挺可惜的,很多珍藏的绝版呢。还有他卧室里那张结婚照,当时走得匆忙,忘记带回国了。”微微一顿,语声带着点无奈,“那是他除了墓碑上的遗像之外,留给我们的唯一一张照片。那张照片里,他很年轻。”
他还记得那时候年少。
父亲说,要做他叶致远的儿子,必须聪明,理智,有教养,有风度。所以在那么小的年纪,就整天赶几个兄弟去上很多很多额外的课程。
大哥主要学书法,自己学钢琴,三弟学了舞蹈。
并不是对这些多感兴趣,只是在父亲的强迫下随意挑选的业余课程罢了。
父母的那张结婚照本来是挂在书房的,他还记得那时候自己在楼上学钢琴,每每抬头就可以看见那张黑白的照片,照片虽然泛黄,却依稀看得清两人的眉目。男子年轻俊朗,女子美丽温柔,脸上皆荡开淡淡笑容。照片的右下角写着一行小字,1979年10月1日,叶致远、文惜慧,新婚之喜。
每每这个时候,叶敬辉就会想,作为他们的儿子,其实也是幸福的。
那时候一切还没有发生,他没有被绑架,也没有听到生死关头父亲冷漠的那句“谢谢你们帮我教训最不争气的儿子。”
那时候年纪还小,开着的窗正好对着院子里的湖,春天的时候,湖面柳絮纷飞,如同下了一场大雪。
然而那么美的景色中,叶敬辉弹出来的依旧是刺耳的魔音。
那时候,妈妈会偶尔来书房看他,每次听到熟悉的脚步声,他就把钢琴打开来,对着曲谱作出眉头紧锁的表情,好像真的在苦思冥想认真研究。妈妈会温柔的笑,然后给他泡一杯香浓的咖啡,再轻轻退出门去。她一走,叶敬辉就合上钢琴,继续懒洋洋的躺在沙发上睡觉。
他是没有音乐天份的。
在大哥写废了无数毛笔终于练出一手刚劲有力的漂亮书法,当小弟扭了无数次脚终于学会了让人惊艳的舞姿的时候,他的钢琴因为很久没碰的缘故,上面已经覆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。
他始终做不好父亲希望他做好的事,任何事。
如今叶家的院子被一场大火烧成了灰烬。那些美好的、温暖的回忆,也像突然间变得模糊了起来。
吴伯种的盆栽,叶谦的玩具车,敬文上学时买的那些杂志和CD,大哥厚厚的一摞字帖本子,大嫂桑榆留下的婚纱和礼服,三棵枝叶交融的柳树,一架白色的钢琴,妈妈无聊做的手工艺品,爸爸最爱的书柜和茶叶,还有那张泛黄的结婚照。
一瞬间,消失得一干二净。
叶敬辉轻轻闭了闭眼,平静的道:“走吧。”
司明环住他的肩,轻声道:“不想查查是谁做的?”
叶敬辉翘了翘嘴角,微微笑道:“查出来又有什么用?那些被烧毁的东西,回不来了。”
看着他脸上的笑容,司明只觉得一阵心疼。
其实叶敬文说的对,他这个二哥,就像游戏里会自动回血的boss,总是带着这样漫不经心的笑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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