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七十六章久远得好像是上辈子的事情一样
从上赛季开始,尼克斯大胜的比赛,都有一个特点。
越赢越多,越赢越多。
因为路易通常不会把状态火热的球员换下。
如果他的手下有球员打出非常好的表现,他可能会让那球员一直打到他不想打为止。
这增加了惨案发生的概率。
其次,尼克斯的阵容深度很好,主力下去了,替补上来可能强度达不到主力的水准,但绝对能够打烂对方的二阵。有时候,他们的第二阵容都能和对方的主力打得有来有回,今晚这比赛就是一个例证。
第二节,路易用一大四小打活塞的四大一小,不但没有劣势,反而打出了优势。
这让一些人看不明白。
尼克斯这种越赢越多的风格,被《纽约邮报》的记者安德·高登称为“百老汇”。
“Little Lu,关于今晚这场百老汇式的胜利,你觉得尼克斯做得最好的一点是什么?”
路易确定又带着怀疑地问:“把球投进了?”
这是个冷笑话,周围人都笑了。
路易满意地看了眼尤因,好让他知道冷笑话应该怎么说。
今天最受瞩目的球员,自然是布拉德·罗浩斯。
一个次轮秀在处子战上用远投怒砍49分,这在尼克斯的队史上是没有发生过的,在其他球队的历史上,也很罕见。
他怎么看都像是一个角色球员,怎么突然就成主角了?
路易对此自豪地说:“他就是我的新拉里·伯德,而且他比拉里更高,也更随和,他会做我要求他做的任何事情,这一点是拉里做不到的。”
拉现任踩前任的做法在任何行业都不新鲜,谁都听得出来路易在开玩笑,罗浩斯却也因此真的出名。
大伯德的称号不胫而走。
次日,整个纽约城都知道尼克斯来了个大号伯德。
几乎只用一场比赛,他就快把宋韬的娱乐性给取代了。
毕竟这儿是纽约,球迷喜新厌旧的速度快过看片的影迷,刚出道的宇都宫紫苑可以满足匈奴人的一切需求,这是独一无二的。而宋韬和罗浩斯受到追捧则是因为他们看起来实力平平,上场却有所贡献。
如今宋韬还在备战亚锦赛,罗浩斯却已经在首秀里吸引了全城人的关注。
路易倒是不担心罗浩斯会和宋韬的位置产生冲突。
就像今晚这场比赛所展示的,罗浩斯不一定非要打内线。
有些时候,路易可以让他去打小前锋、得分后卫,只要他的手感能够支持他把球投进,什么位置不重要,反正他在哪个位置都没防守。
未来若是比赛打到生死关头,路易需要有人为威尔逊或者麦克海尔的单打拉开空间,罗浩斯这种空间点很关键,因此,他对于罗浩斯的使用会很奔放。
有时候他就是让罗浩斯上来搞点节目效果,没手感就下去,有时候把他当人肉胜利雪茄,有时候又拿他当出气筒,杀鸡儆猴,这个贱人看起来用途多多,只需要一个次轮就得到手实在是很值。
回到更衣室里,罗浩斯受到了队友的冰水洗礼。
他非常配合,张开双手任由他们蹂躏。
罗浩斯太像马特·邦纳了。
路易没想到才一场比赛他就喜欢上了这个菜鸟。
当晚,尼克斯返回酒店。
路易接到了两个电话,一个是戴尔·艾利斯打来的。
他表达了自己的歉意。
“你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把伤养好,其他的什么也别想。”路易生气归生气,也没有在电话里对他过多苛责。
挂了电话,路易的思绪想到了艾利斯复出以后的事。
好射手不论在哪个年代都是稀缺品。
更稀缺是,有大心脏的射手。
每个年代就那几个,就算是神射手井喷的小球时代,也没出过几个让人印象深刻的杀手。艾利斯和米勒,是路易最近一直在比较的两人。
就现阶段来说,米勒不如艾利斯。
毕竟艾利斯是已经打了五个赛季的射手王,且在关键比赛里证明过自己,是那种值得信赖的关键杀手。
米勒无需证明自己,路易知道他的上限远超艾利斯,所以,他才会困扰。
两个具有杀手心态的神射手同时来到尼克斯,怎么平衡他们的位置呢?
有件事是注定的,他们有个人会替补。
短期内,合适的定位是艾利斯,米勒替补,时间一长就不行了。
太过贪心是不行的,这两人必然要分开。
尼克斯继续客场之旅,下一站是印第安纳。
去年,步行者选了一个叫肯尼·沃克的水货。此人就像2000年的探花秀斯特罗迈尔·斯威夫特,单从身体素质来说,绝对属于五年一遇乃至十年一遇的那种级别。
203CM的完美锋卫摇摆人身高,仿佛要日天的弹跳力,无与伦比的协调性,他能够做任何动作,就是不会打篮球。
他是个被遗忘的,80年代的表演型扣篮第一人,因为只会扣篮不会打篮球的在哪个年代的NBA都不好混。
他也一样,步行者只用一个赛季就确定他是水货,到处兜售他,要价只是一个普通球员 次轮签。
路易本来对他是有点想法的,可是,和步行者打完比赛,他认为还是不要动歪心思比较好。
沃克的天赋无疑是非常好的,可是他绝对没有兑现天赋的可能。
这场比赛里,步行者的新秀霍勒斯·格兰特表现出色,他让这支看不见希望的球队有了一丝曙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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